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数据上报平台的通知

各有关检测机构:

       根据《关于应用“上海市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管理系统”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结果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沪卫医﹝2020﹞094号)文件精神,启动核酸检测登记工作实施方案。原中心外网使用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数据上报系统将调整为新系统,具体网址如下:

新系统采集端政务网版本下载地址:
http://10.141.221.27:9072/download.html
新系统采集端互联网版本下载地址:
https://n.wdjky.com/download.html
检测端政务网版本网址
http://10.89.1.38/login

客服电话 400-9216-519
特此通知。

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
2020年12月1日
已知晓
加载中...
如果由于网络原因导致此框一直不消失,请重新刷新页面!